日常报修制度
一、目的
为了规范日常保修程序,提高物业公司的维修效率。
二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小区所辖物业内业主委托和管理处报修的处理。
三、职责
1.物业公司维修部负责报修事项的维修。
2.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维修结果的验证,以及对业主委托维修项目的回访。
四、操作规程
维修类别分急修和小修两种。急修要求维修工在接到报修15分钟内赶到现场,8小时内修复。如果不能,则需要有紧急处理措施,并对报修人做出合理解释,做出限时承诺;小修要求2日内修复,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。
1.急修
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维修,都属于急修的类别:
(1)水管迸裂或破损;
(2)下水管道阻塞导致污水外溢;
(3)电路故障,存在触电危险或漏电现象;
(4)生活水泵,电梯故障;
(5)热水管路迸裂或破损等。
2.小修
小修是对房屋内的设施进行局部的修理,针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,拆卸部分零部件进行清洗、修正、更换和调整,恢复设备的使用性能。如墙体裂缝修补,管路、电路小型调整等。
五、维修流程
1.业主向物业公司管理处打电话或口头报修,管理处应予以记录、约定维修时间,并填写维修单。其中,维修单一式两联,一联用于存底,一联用于报维修部维修。同时,维修单上需要注明业主报修时间、内容、维修类别以及约定时间。
2.维修部收到维修单后派维修员工上门维修,并填写服务联系单。
3.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应注意礼节礼貌、服务规范。
4.维修完毕后,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、耗用材料等内容,并请业主在服务联系单上签字验收。
5.维修人员凭服务联系单报请管理处人员验收,管理员需要对业主进行回访。如果业主对服务态度不满意,则需要在维修单上注明。
6.维修延时的,由维修人在维修单上注明延时原因;未能修复的,维修部需做返工处理。
六、支持文件
《维修单》
《有偿/委托服务联系单》